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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危难时刻的“救命钱”

不幸遭遇交通事故
肇事机动车逃逸
或未缴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
受害者家庭困难,没钱救治
......
遇到上述几种情况
该怎么办 ? ? ?
别担心,别害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帮 ! 到 !! 您 !!!
一起来看看近期
朔州公安交警协助申请的这些“救命钱”

↓↓↓


 危难时刻的“救命钱”

7月6日21时35分,山西朔州。符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大石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左沙路义井路口时与张宝某驾驶农用之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农用车乘坐人员张化某死亡,张宝某、李尚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在本次事故中,三轮车上伤者为一家三口,乘坐人员张化某是三轮车驾驶员张宝某儿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张宝某、李尚某为夫妻,本次事故中的伤者在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伤者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应县公安交警了解该情况后,立即对案情进行认定及初审,确定此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范围。

案件确定后,民警与保险人员主动到医院为伤者家属详细讲解了最新施行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告知家属救助办法,帮助其完成书面申请。民警为伤者开具了《垫付通知书》,并主动与中国人寿财险应县分公司联系,清楚陈述了案件经过。中国人寿财险应县分公司收到垫付通知书后,启动救助服务流程向李尚某家属支付救助基金款项3808.33元先行救治,后续事故中队及保险公司同步跟进。因李尚某受伤较重,医药费用空缺太大,为保障伤者及时等到救助,需进行二次垫付,事故中队协同人寿保险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对伤者进行二次垫付,垫付金额为8468元。目前伤者病情稳定,逐渐康复。

解燃眉之急的“好政策”

8月2日6时20分,当事人王某无证驾驶晋F792XX号奥迪牌小型轿车(乘坐人刘某),沿朔州市朔城区恢河湿地公园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环路交叉路口处,实施左转弯时,与沿省道206线(大忻线)西环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当事人侯某持证驾驶F871XX、晋F39XX挂豪瀚牌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猛如虎,不仅给当事人身体造成创伤,也对当事人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朔州公安交警积极协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部门为伤者申请救助基金,尽最大可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为民服务 解民忧 解民困 山西首创“预担保 快抢救 后付费”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模式 道交基金三年垫付三个亿)我省道交基金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工作。三年来,全省共收到锦旗300余面。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进交通事故道路社会救助基金各项惠民措施的落实,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往期回顾
#山西首创“预担保 快抢救 后付费”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模式 道交基金三年垫付三个亿#【百日行动】致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应急车道到底应哪些急?大部分人都理解错了!| 蜀黍小课堂#山西扎实开展酒驾醉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 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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